即墨创新“服务型执法” 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新即墨
2023年12月20日
新即墨2023年12月20日01版面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近年来,我区牢固树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理念,用好改革方法论,创新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努力打造和谐文明的法治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高效规范的发展环境,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入选《青岛市地方改革案例》,并上报省委改革办。
以温情执法优化法治环境
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出台《关于推进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实施意见》,制定服务型执法实施方案和清单,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更多的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阳光执法。
一是推行柔性执法。坚持“轻微免罚”,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出台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规定3.0版,形成108项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对主观上属于无心之失、客观上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过免罚”,既给予出现无心之失的当事人一次改正的机会,又防止无原则的放纵;对符合免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由当事人签署《整改承诺书》,在规定时间内积极主动完成整改的,不再予以行政处罚。目前,已累计办理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案件248起,免罚金额近1716万元。
二是推行人性化执法。坚持企业过错和处罚额度相适应,科学审慎使用处罚裁量权,充分考虑企业违法主观性、违法危害程度,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必须给予处罚的企业,以对企业损害最小、效果最佳的方式实施处罚,让受处罚的市场主体感受到执法的温情和公平公正。
三是推行阳光执法。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危害公共利益、挑战道德底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果断“亮剑”,重拳出击,毫不手软。对—些区域性、行业性的突出问题,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等重点产品和重点领域,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决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屏障。
(下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