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青岛市即墨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月30日政协第十五届青岛市即墨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新即墨
2024年02月01日
新即墨2024年02月01日02版面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青岛市即墨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青岛市即墨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3日至2月5日召开,会期三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讨论中共青岛市即墨区委书记韩世军讲话;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五届青岛市即墨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五届青岛市即墨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五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区第十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补选区政协秘书长、常务委员;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五届青岛市即墨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五届青岛市即墨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五届青岛市即墨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