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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的故事  —习近平在浙江 

新即墨      2022年08月16日     
  习近平的故事
—习近平在浙江
  采访组:请您讲讲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是如何领导反腐败斗争的,有哪些特点?
  李金明:习书记刚调来浙江工作时,我是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有一次,我到中央纪委汇报工作时,中央纪委一位领导同志谈起习书记在福建工作的情况时说:“福建有些事情很复杂,但习近平同志很清醒。”他还不停地称赞习书记“过硬”“不简单”。
  在主持浙江工作期间,习书记坚定做到“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有乱必治”,有力指导了浙江的反腐败斗争。我在担任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期间,有较多机会向习书记请示和汇报工作。有一次,我在汇报工作中讲到一些案件,向他反映一个情况:有的同志认为,习书记刚刚到省委工作,有的案件是不是缓一点办?他听到这个话后就严肃地说:“不能因为我初来乍到,该办的就不办了,该抓的就不抓了。该怎么查就怎么查,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总之,工作不能停顿。我们就是要做到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有乱必治。”
  在后来的反腐败工作讲话中,习书记多次重申“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有乱必治”的观点和要求,更是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这些重要指示,有力地指导了省里的纪检监察工作,鼓舞了广大干部群众,深得民心。在他的坚强领导下,浙江省委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把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与他在浙江工作时提出的“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有乱必治”理念是一脉相承的,体现了他一以贯之的反腐败思想。
  党中央史无前例的“打虎、拍蝇、猎狐”重大举措,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效,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大为好转,极大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心,使我们党跨过了一个大坎,渡过了一个大险滩,可以说是在和平时期挽救了党。
  在浙江工作期间,习书记领导反腐工作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对反腐败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习书记对纪委工作十分关心。举两个例子来说吧。其一,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出逃案件,习书记亲自召开会议研究,及时做出指示:“人虽然跑了,案件还要坚决查。”省大案要案协调小组根据习书记的要求,及时组织了有关方面的力量,对杨秀珠进行了立案调查,为后来公安部对杨秀珠发出红色通缉令做了必要的准备工作。其二,中央纪委在查处浙江省原副省长王某的案件时,调查组的工作曾一度受到某些干扰。习书记态度坚定地指示:“要坚决按中央纪委的要求办。”及时排除了干扰,有力地支持了纪检监察工作,保证了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严惩了腐败分子。
  二是从制度入手,坚持标本兼治。习书记对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极为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具体研究。他指出,要构建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要求、具有浙江特色、有较强操作性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思想教育、权力制约、监督管理、法纪约束、测评预警、廉政激励等机制。按照习书记的要求,我们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把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多项制度建设紧密联系起来,形成了一个系统的制度体系,使浙江反腐倡廉的实践成果及时转化为制度资源,从制度上促进和推动了浙江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2003年7月,浙江省委在全国最早出台了反腐倡廉惩防体系文件,走在了全国前列,受到中央纪委的充分肯定。
  三是从教育入手,算好“三笔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道德底线。习书记对广大党员干部十分关心和爱护,多次谆谆告诫干部:“要慎初、慎独,始终保持清醒。”他说,“高压线”碰不得,“警戒线”闯不得。在运用权力和交往活动中,要仔细算好“三笔账”:一是利益账,坚持正确的利益原则。二是算好法纪账,坚持法纪原则。三是算好良心账,坚持良知原则。这三笔账,划出了领导干部的道德底线。他还要求各级党委、纪委对党员干部“多提醒、多敲警钟、多打招呼”,要做好“咬耳朵、扯袖子”的工作,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最大限度降低了腐败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