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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清官廉吏】(二)

为官清廉直言进谏的王吉

新即墨      2024年10月28日     

新即墨2024年10月28日04版面


  王吉故里——皋虞。
  王吉,字子阳,西汉时琅琊皋虞(今即墨区温泉街道皋虞村)人,“始家皋虞,后徙临沂都乡南仁里”(今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镇孝友村),成为于史可考的琅邪郡(国)临沂县王氏家族的始祖。因郡吏举荐孝廉而出任,累官至博士、谏大夫。王吉是西汉时期的明经大儒,一身正气,直言敢谏,两袖清风,明代国子监祭酒周如砥在《汉谏议大夫王公祠铭》一文中称他“清风万年”。
  王吉为官清廉,班固在《汉书》中将其列入“以礼让进退”一类人物,并记载了“王吉去妇”的故事。王吉居长安时,东邻家有一棵枣树,树枝伸到王吉家院中,枣子结满枝头,硕果累累。有一天,王吉的夫人随意打了一些枣给他吃。后来,王吉得知大枣是偷摘邻家的枣树,认为妻子不贤,有损读书人形象,一怒休妻。邻居知道此事十分不安,准备伐掉枣树。其他邻居纷纷过来阻止伐树,认为枣树无罪,遂共劝说王吉把妻子接回来。为此,邻里们皆敬重王吉。长安坊间流传民谣:“东家有树,王阳妇去;东家枣完,去妇复还。”
  汉昭帝(公元前86—公元前74年)时,王吉出任昌邑国中尉。昌邑王刘贺荒于政事,爱好游猎,任意驱驰于封地之内,行为没有节制。对此,王吉撰写《谏昌邑王》一文,劝告刘贺说:“这种半天就狂奔二百里的游猎,使百姓颇废耕桑,臣愚以为民不可数变也。应吸新吐故。”初时,刘贺还称赞他忠于职守,并赏赐他肉酒等,后来便避而不见。王吉又多次直言劝告,国中人知道王吉敢于直言,都很敬重他。
  汉元平元年(公元前74年),汉昭帝去世,辅政大将军霍光拥立刘贺为帝。行前,王吉劝戒刘贺,要对霍光“事之敬之,政事一听之,大王垂拱南面而已”。刘贺对王吉的进谏置若罔闻,仍然荒淫无度,并且把原昌邑国的许多官吏召到长安,授以要职。对刘贺的这种行径,霍光甚为忧虑,于是与诸大臣及太后密谋,将在位仅27天、尚未改元的刘贺废除。他为昌邑王时的臣属,皆因未能向朝廷举报刘贺的劣迹,不能尽自己的辅佐职责而受株连,或处死或下狱。只有王吉和郎中令龚遂二人因曾屡次进谏,幸得免死,而被处以髡刑,罚以城旦。
  汉宣帝(前74年—前48年)即位后,王吉被起用为益州刺史,因病去官。后又召他为博士、谏大夫。任职期间,王吉上疏政事,主要内容是:指责官吏治民注重刑法,建议“述旧礼,明王制”;世俗嫁娶不宜太早,以免男女双方还不明白父母之道便有了孩子,造成教化不明;衣服车马的服用,要贵贱有别;官吏任用子弟为郎,因很多子弟骄矜无知,无益于民,建议废除“任子”之令,“明选求贤”,对外戚和故人,可给以优厚的物质待遇,但不宜使他们身居高位;废除角抵之戏,减省乐府开支,压缩尚方巧作,向天下明示朝廷提倡节俭。然而,汉宣帝强调“霸道”“王道”,重视吏治,认为王吉的进言迂阔而不切实际,未表示赞同。王吉不得志,于是称病回到故乡,直至去世未能施展其政治抱负。
  王吉一生秉持清正廉洁的持家之风,恪守“临财莫过乎让”(面对钱财,没有比辞让更高尚的了)的家规祖训。他的儿子王骏和孙子王崇,皆清廉为官。《汉书·王吉传》记载:“自吉至崇,世名清廉……及迁徙去处,所载不过囊衣,不蓄积余财。去位家居,亦布衣蔬食(等到迁徙别处的时候,车上所载的不过是一袋衣服,不积蓄多余的财物。离职在家,也穿布衣吃粗粮)。”后世用“王阳囊衣”比喻为官清正廉洁,自奉菲薄。王吉祖孙三代虽身居高位,却一直廉洁勤政,成为后世敬仰的清廉典范,具祀于即墨乡贤祠。 (即墨党史史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