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您知道多少
新即墨
2022年08月02日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就是跨地区就业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后,原来工作参保地的个人职工医保缴费信息转移到新的工作参保地;医保关系转移完之后,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以转移到新的地区或者进行卡金提取。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根据国家转移办法相关政策规定,已退休人员不可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职工医保参保人(不含退休人员)在发生跨统筹地区就业,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可以进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自2022年4月1日起,参保职工省内跨统筹区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至转出地缴费之月底。参保职工自转出地办理减员当月起,3个月内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并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自参保缴费的当月起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转入地按规定支付其补缴期间发生医疗费用;超过3个月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并参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只计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灵活就业人员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按照以上规定执行。
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及医保参保凭证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或通过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青岛医保”微信小程序办理医疗关系转入、转出手续、查询个人基本医疗关系转移进度。医保关系转移办结时限:省内9个工作日,跨省15个工作日(不包含邮寄时间)。